为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奖助政策,动态掌握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状况,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度,根据我们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海院学字[2021]7号)及学生工作处《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调整工作的通知》,现就做好我系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复核调整工作通知如下:
“实事求是,个别调整”的原则
工作程序包括提前告知、个人申请、学校认定、结果公示、建档备案等环节。各班根据我们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海院学字[2021]7号)开展调整工作。
1. 各班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规范操作,关心关注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学生的紧急救助,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。
2. 本次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生,要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。对于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但界定等级不准确的要予以调整。
3. 各班于3月28日19:00-20:00将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纸质版)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名单汇总表》(纸质版)及班级评定小组会议记录交至工程系学生会办公室,工程系学工办委托工程系学生发展中心勤工助学部代为审核收取,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电子版)、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名单汇总表》(电子版)发至992022312@qq.com。
1. 严格按照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海院学字[2021]7号)认定标准进行新增或者调整认定;
2. 班级没有新增或者调整,只需要提交附件3.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名单汇总表》表格填写无,班主任签字即可,电子版不用提交。
3. 各班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。
附件:
1.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
2.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3.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名单汇总表》
4.《评定小组会议记录》
5.《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-填写模板》
6.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(最新)-新增或者调整按照流程走》